房产证办理
已回复2009/2/18 19:05:59
你好,
1. 本人于2007购置了一套新房,费用都由我自己一人支付,现在因为将要结婚女方要求将其女儿的名字也放到房产证上,但实际上女方从首付,装修,家具等,没有出过一分钱,如果我现在将其姓名写上房产证,将来如果分开,是否我需要支付一半的费用给女方.
2. 我打算将母亲的名字写至房产证上,但女方有意见,说将来母亲过世,还要支付一笔房子的费用给我的姐姐,说是写了我母亲的名字,这房子就是属于遗产,所有子女都拥有继承权,到时候我还需要给我姐姐一笔费用,这种情况是否如此,还请您给些宝贵建议,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在婚前将女方名字加上,需要以赠与或买卖的形式交易,具体产权份额可明确约定,如果是在婚后将名字写上,直接加上即可,则房产份额一人一半,将来离婚,房产也是一人一半;
2、将母亲名字写至产权证上同样得以赠与或买卖的形式进行,在你母亲百年之后,应由你母亲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继承母亲份额的遗产,当然你母亲可以遗嘱的形式剥夺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不定因素就增多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2/19 14: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