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烦脑
已回复2009/1/8 21:57:15
我们以前有一套二间煤卫合用租领房,户口薄有二本,父母一本,我与妹一本.94年房改,父母出钱买下,同住人是父母妹及妹女儿(购房前我与妹都有婚房且到现在都不住父母处)房产证写父亲名,但户口薄一直没变更(二并一)
请问
1父母现是否可以更求妹把户口迁出使二户口合一,她不同意怎办?
2父母现是否可以将房产赠与我儿子,有何手续?
3要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朋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户口是不能强制迁移的,只要你妹妹不同意,她的户口就无法迁出;
2、你父母当然可以将此房赠与你儿子,房屋赠与要办理公证手续,并进行产权过户;
3、遗嘱公证要你父亲把遗嘱写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即可;
4、其实,由于该房是九四年购买的售后公房,按照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解释,你妹妹及妹妹女儿(购买时若已成年)及你都是同住人,均有权现在去主张产权共有,不过,你妹妹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而已。所以即使有一天该房赠与给了你儿子,你妹妹也是可以在她有生之年且你父亲健在时要求你父亲赔偿她房产共有的损失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0 13: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