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合法性?录音是否有用
已回复2008/1/25 11:37:12
我的一个朋友和他五年的女友分手,他女友很激动,要他写下赔偿的欠条。他当时为了稳住他女友的情绪,怕她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就写下了两份。一份是说将自己的房子转给女方。另一份是说欠下女方20万,但是没有写还款期限。现在女方拿这个来威胁我朋友,说要去告我朋友,本来也是怕她出事,才写的,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做。请问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应吗?或者我朋友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现在我朋友已经有一段录音了,录音中的内容:他前女友承认是当时要跳楼了,不过说自己是假装跳的。
那这样欠条还有效吗?他告诉女友不要起诉了,有了录音,欠条也是无效的,但是他女友说,问了律师,有录音也没用,钱是拿定了,而且很肯定,那我朋友现在怎么办啊?录音到底有用吗?录音是他们俩在电话中录下的,这样的可以吗?
朋友:
您好!
首先回答一下第一份协议的事情,你朋友是说将房子转给女方,没有明确怎么个转法,是赠予还是买卖,无论是赠予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实质的转让行为,房子仍旧是你朋友的,所以这份协议对你朋友而言是没有威胁和不利因素的;
第二份有关欠条的协议,根据诉讼规则和上海市有关司法实践精神,男方为解除这种男女朋友关系而给对方出具的欠条,在性质上属于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如果能查明男方是为了解除与女方的这种恋爱关系或向女友作为“补偿”而出具的欠条,就算女方起诉,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比如说,你朋友有相关的录音证据,这就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
当然,如果女方确实有其他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朋友与女方存在20万元的借贷关系,那你朋友就有义务去偿还这二十万元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26 8:36:19